关于准予设立湖南武超律师事务所决定书

发布日期:2009-12-18作者:株洲市司法局信息来源:株洲市政府

 
 

湖  南  省  司  法  厅

 

湘司许[2009]14号

 

关于准予设立湖南武超律师事务所决定书

 

曾武超:

你《关于申请设立湖南武超律师事务所的报告》及有关材料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审核,本机关研究决定:

一、准予设立湖南武超律师事务所

二、申 请 人:曾武超

三、组织形式:个人

四、负 责 人:曾武超

五、注册资金:10万元

六、业务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八规定的各项业务

七、地    址:炎陵县司法局一楼

八、主管机关:炎陵县司法局

九、许可证号:18022009200718

请你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到本机关办理设立登记手续。

 

 

湖南省司法厅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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