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准予设立湖南武超律师事务所决定书
发布日期:2009-12-18作者:株洲市司法局信息来源:株洲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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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 南 省 司 法 厅
湘司许[2009]14号
关于准予设立湖南武超律师事务所决定书
曾武超:
你《关于申请设立湖南武超律师事务所的报告》及有关材料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审核,本机关研究决定:
一、准予设立湖南武超律师事务所
二、申 请 人:曾武超
三、组织形式:个人
四、负 责 人:曾武超
五、注册资金:10万元
六、业务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八规定的各项业务
七、地 址:炎陵县司法局一楼
八、主管机关:炎陵县司法局
九、许可证号:18022009200718
请你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到本机关办理设立登记手续。
湖南省司法厅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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