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株司许[2018]4号)
发布日期:2018-02-12作者:市司法局信息来源:株洲市司法局
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
袁朝晖:
你于2018年2月6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关于专业技术职称由副主任医师变更为主任医师的申请及申请材料,收悉。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以及湖南省司法厅《关于委托市州司法行政机关实施部分司法鉴定管理权限的通知》(湘司发[2016]36号)文件的规定,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因此,本机关决定准予你申请变更的行政许可事项。
请你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原行政许可证件来本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株洲市司法局
2018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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